两部门发文:广泛开展中小学生水上交通安全教育和防溺水安全提醒

2023/7/5 17:11:40 次浏览 分类:新闻导读

两部门发文:广泛开展中小学生水上交通安全教育和防溺水安全提醒

    近日,交通运输部、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持续深化中小学生水上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各地海事、教育、交通运输部门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全国中小学生水上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着力提升中小学生水上交通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具体内容一起来看——

    此次《通知》进一步规范了中小学生水上交通安全教育的各项举措,部署了“完善中小学生水上交通安全教育体系”“组织水上交通安全现场主题教育活动”“丰富中小学生水上交通安全线上宣教”“强化农村及偏远地区中小学生水上交通安全教育”“开展水上交通安全警示提醒”等五项具体工作,为今后常态化开展中小学生水上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导。

 

   《通知》指出,各级海事、教育、交通运输部门要分别制定本年度省级层面的深化中小学生水上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实施方案,推动中小学生水上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地方党委政府安全生产考核。要建立地方政府、学校、家庭、社会等多方联动机制,健全“校园教育+家庭教育+网络教育+社会实践教育”水上交通安全教育体系。其中,各地教育部门要推动水上交通安全、防溺水和水上出行安全知识纳入中小学安全教育内容,并将常态化开展水上交通安全教育作为“平安校园”创建标准之一,指导中小学校开展形式丰富的水上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各级海事部门要充分利用海事船艇、海事基地,组织学生及家长参与“航海夏令营”“沙滩课堂”等实践活动,不断增强中小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

 

    针对农村,尤其是溺水事件多发的偏远地区,《通知》明确,各级海事、教育、交通运输部门要推动地方政府加大上述地区水上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和宣传教育投入力度,定期组织志愿者团队开展水上交通安全教育和志愿服务。同时,要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中国航海日”、寒暑假、法定节假日、开学典礼等重要时间,利用现场、网络、公益广告等各种渠道,广泛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宣传和防溺水安全提醒。

 

    此外,《通知》还就联合评选认定一批水上交通安全科普教育基地、社会实践基地,推进水上交通安全教育师资培训,设立水上交通安全公益管理岗位和专项资金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据悉,自2013年以来,交通运输部、教育部就联合组织开展中小学生水上交通安全教育活动,目前已形成集水上交通安全知识学习、防溺水知识普及、自救互救实践、蓝色国土教育、涉水涉海文化体验为一体的中小学生水上交通安全综合教育格局,仅2021年全国开展相关主题教育1500余次,惠及学生300余万人。

 

《通知》还提到了哪些具体要求?一起来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响应“双减”政策,致力形成以校内常态化教育为主,多形式、多渠道开展网络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为辅,覆盖广泛、学用相长、内容全面,集水上交通安全知识学习、防溺水知识普及、自救互救实践、蓝色国土教育、涉水涉海文化体验为一体的中小学生水上交通安全综合教育格局,深化中小学生水上交通安全教育品牌创建,提升中小学生水上交通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平安、和谐、稳定的水上交通安全形势。

 

二、主要内容

 

(一)健全完善中小学生水上交通安全教育体系。

 

各地海事、教育、交通运输部门要分别制定本年度省级层面的深化中小学生水上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积极探索推动将中小学生水上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地方党委政府安全生产考核。各级海事、教育、交通运输部门要进一步推进水上交通安全教育师资培训,积极与当地应急、妇联、红十字会、民间救援组织等单位开展沟通协作,邀请涉水安全领域单位骨干、应急救助医务人员、应急搜救组织骨干为在校教师开展水上交通安全教育免费培训。结合志愿服务及实践活动,对志愿服务者等社会人员开展拓展培训,补充后备师资力量。充分发挥部门、学校、家庭、社会各方面作用,推动建立多方联动机制,健全完善“校园教育+家庭教育+网络教育+社会实践教育”水上交通安全教育体系。

 

(二)精心组织水上交通安全现场主题教育活动。

 

教育部门要积极推动将水上交通安全知识、防溺水和水上出行安全知识纳入中小学校安全教育内容。强化校园安全主题文化阵地建设,将常态化开展水上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平安校园”创建标准,指导中小学校开展多形式的水上交通安全教育主题文化活动。充分利用海事船艇、海事基地,拓展水上交通安全教育阵地。各级教育、海事部门可联合评选认定一批水上交通安全科普教育基地、社会实践基地等。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组织开展“海事开放日”“航海夏令营”“沙滩课堂”等实践教育活动,邀请中小学师生及家长现场参观、实地体验,参与海事巡航、应急演练、自救互救趣味比赛,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积极培树和利用好水上交通安全教育形象代表和先进典型;利用好地方博物馆、航海文化展馆、涉水民族特色及传统文化资源,开展特色鲜明的水上交通安全教育。

 

(三)丰富中小学生水上交通安全线上宣教。

 

各级海事、教育、交通运输部门要综合运用政务网站、新闻媒体、校园广播、宣传板报等载体,广泛播发水上交通安全宣传与警示信息。要将中小学生水上交通安全教育与航海历史典故、经典动画动漫等优秀资源深度融合,适时开展防溺水网络知识趣味竞赛,精心制作中小学生喜闻乐见的精品网络课程、安全知识短片、科普讲解视频等,通过微信、微博等各类网络平台,进一步扩大宣教覆盖面。

 

(四)强化农村及偏远地区中小学生水上交通安全教育。

 

各级海事、教育、交通运输部门要努力推动地方政府加大农村及偏远地区水上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和宣传教育投入力度,推动设立水上交通安全公益管理岗和专项资金。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定期组织志愿者团队走进农村及偏远地区中小学校,开展水上交通安全教育和志愿服务,持续深化“平安小舟”“萤火虫学堂”“校船”“呵护”“乐舟”等公益品牌项目。要针对广大农村及偏远地区溺水事件多发的实际情况,推动当地政府强化中小学生防溺水教育,结合建设“四好农村路”“四好渡口”,完善有关防溺水设施,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五)常态化开展水上交通安全警示提醒。

 

各级海事、教育、交通运输部门要探索建立常态化安全警示提醒机制。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中国航海日”等重要节点及寒暑假、法定假日、开学典礼等重要时段,通过现场、网络、短信、公益广告等各种渠道,广泛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宣传与警示提醒。指导中小学校在汛期、暑期等溺水高危季节,开展防溺水安全提醒“五个一”行动(一封家信、一次家访、一场家长会、一张家长责任书、一通家庭电话回访),提醒家长和学生珍爱生命、防范溺水。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认真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全局观念,深刻认识中小学生水上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做到职责明确、合理分工、团结协作;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督促,确保水上交通安全教育取得实效。

 

(二)严格防疫,规范管理。各地在工作开展过程中要坚决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将水上出行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纳入教育活动内容。要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递正能量,做好安全应急预案,确保活动举办安全有序。

 

(三)定期评估,注重提炼。各地在工作开展过程中要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不断优化调整工作方式方法,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持续完善工作机制。